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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1章 引爆(第1页)
黑眼以前很喜欢孟买热闹的街道,他童年大多数的快乐都来自于那里。
但此刻他对熙熙攘攘的人群十分厌恶,为了避开行人,他的摩托车时快时慢,永远不超过19公里的时速。
又一次被前面的牛车阻挡后,他不禁恶狠狠的臆想:只要他按下按钮,屁股下面的摩托车保准把这里的人都送上天。
可惜这里不是他的目的地,南边的维多利火车站才是。
黑眼第一次执行这样的任务,脑袋里满是紧张和兴奋催生的幻想,他其实也刚加入黑帮不久。
黑眼是他给自己起的外号,他只知道自己加入了一个叫达乌德的幕民黑帮。两个月前的骚乱,让大量的幕民年轻人开始投身黑帮。
黑眼是其中之一,他只有十八岁,在两个月前还是一所中